中银律师担任死刑复核程序辩护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并发回重审
近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晓君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中担任辩护人,通过对案卷材料尤其是电子数据深入梳理,整理、发现详实证据,并积极推动赔偿与谅解工作,成功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案件背景与法律援助介入
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死刑复核期间,根据被告人申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张晓君律师担任辩护人。
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工作
面对一审死刑、二审维持原判的局面,以及一审二审的辩护词,张晓君律师对在案的手机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短信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进行了细致梳理,还原了双方多年的交往经过,厘清案件起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案系因情感纠葛引发的民间矛盾,与预谋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恶性犯罪在起因、主观恶性上存在区别,为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张晓君律师将辩护工作延伸到赔偿与谅解层面。因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赔偿款一时难以落实,辩护人多次与被告人父母沟通,逐一联系多名亲属,督促家属向被害方家属表达赔偿意愿、争取谅解,使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实体情节进一步得到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依法裁定:不核准原判死刑,撤销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程序是国家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的关键环节。本案中,张晓君律师在案件已两次判处死刑,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坚持认真阅卷、深入梳理电子证据、找出详实的证据来支撑辩护理由,推动赔偿与谅解工作,最终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这一结果说明,法律援助绝非形式主义,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以证据作为论证的基础,协助法庭准确认定事实、公正裁判。
律师简介
张晓君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犯罪事务部主任、电子数据审查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案例教学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青岛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外兼职老师。


张晓君
管委会委员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
刑事法律
诉讼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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