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慈善总会支持下,2026年7月18日至19日,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组织党史、军史专家、法律顾问、公益慈善界代表专程赴江西省瑞金市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红色慈善’溯源行”主题调研活动。
在瑞金市人武部、瑞金市慈善会同志陪同下,调研组参观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叶坪和沙洲坝革命旧址群,重温“吃水不忘挖井人”的为民初心,探寻红色中国慈善救助的历史脉络。
瑞金被誉为“共和国的摇篮”,是“红色慈善”发源地。1932年4月,苏区中央局草拟了《苏区革命互济会章程草案》,1932年底颁布了《革命互济会纲领及十大工作》,1933年4月17日中央苏区互济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通过《中央苏区革命互济会章程》,正式成立苏区革命互济会总会。中央苏区时期各级互济会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开展扩红军、劳军、救助与生产等活动,为苏区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开创了党领导下早期慈善救助与社会救济的先河。
调研组实地寻访历史遗迹,查阅珍贵文献,深入挖掘中央苏区“红色慈善”精神根脉与制度雏形,与瑞金市慈善会探讨交流了“红色慈善”的精神内核、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和发展前景。
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红色慈善大使、原江西省宜春市军分局司令员王宏表示,通过此次实地寻访,确信苏区革命互济会总会是在苏区中央局领导下为红军、为革命之目的建立的早期慈善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红色慈善”之源。
浙江省伦理学会副会长、浙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钭利珍认为,红色慈善是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红色政权自上而下的主动制度设计,是红色政权体系中特有的一部分,红色慈善工作是红色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早期的革命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力量支持。“革命互济会”是初期慈善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具有先进的工作理念、明确的组织章程、清晰的工作目标、完善的组织架构、高效的运行体系、强大的动员力量,具备了现代社会组织运行的雏形和要素特征。
浙江省哲学学会会长、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李一认为,红色慈善植根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为灵魂。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帮扶与救助,更是精神层面的赓续与弘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益慈善领域的生动体现。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提出,红色慈善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遵循,以革命信仰、红色初心、家国情怀为精神内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愿、无偿、非营利法治原则,统筹爱国主义教育、文化遗产保护、红色基因传承、英烈优抚帮扶、退役军人关爱等于一体的中国特色法治慈善。
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首席法律顾问、浙江浙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柏峰期待,各级慈善组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红色人文优抚、革命老区公益振兴、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红色文化传播育人和红色慈善制度创新等工作,让“红色慈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慈善事业的基调与底色。(马占山 刘苡溱)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