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商业健康保险得到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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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商业健康保险得到大力支持

2019年12月28日,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

法案一经发布便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不仅推动了我国卫生健康的发展,也填补了我国法律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领域空白。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该法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领域明确了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该法第二十二条款提出:”国家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致病危险因素开展监测、调查和综合防控干预,及时发现高危人群,为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诊疗、早期干预、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可见,慢性疾病对我国人民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对慢性疾病的控制已经迫在眉睫。此条款的提出也表达了国家对慢性疾病的重视。

相对于急性疾病来说,慢性病带给人们的痛苦可能会更深。由于病程长、病因复杂,损害人体健康,慢性疾病往往会给患者身体、精神带来极大压力,也会给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据统计,在我国慢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人数的85%。而在诸多的慢性疾病中,慢性肾脏病的危害不容忽视。

目前,我国慢性肾脏病已经达到1.3亿人,而知晓率还不到10%。这主要是因为慢性肾脏病1-3期患者大多没有症状,当得知自己患有慢性肾脏病时,往往病情已经较为严重。所以条款中提到的对慢性疾病展开监测、调查和综合防控干预是非常重要的。

慢性疾病由于病程长,长期的治疗也需要高昂的医疗费用,这给患者带来精神和经济上双重压力。面对这种情形,很多保险机构也会推出一些商业保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但大多数保险还只是面向未患病者,已患病人群往往会被拒之门外。

此次出台的法案中第八十三条就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这无疑是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极大的鼓励。想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已患病人群便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为了满足已经患有慢性肾脏病患者的需求,减轻以后看病的经济压力,爱多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共同推出了一款专为慢性肾脏病患者制定的产品“肾爱保”,让投保人可以享受到“专病保险+健康管理“双重服务。最重要的的是,这款产品可以让患者带病投保,为慢性肾脏病早期患者打开了一扇大门,提供了一份保障。

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2020年6月1日实施后,像“肾爱保“这样的站在患者角度思考的产品,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更多的慢性肾脏病患者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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