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会愿意花钱购买一份保险,为自己的健康多一重保障。但是有一小部分人在健康出现问题需要得到赔付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理由拒绝赔付,难道是被保险公司坑了吗?其实不然。接下来,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亲身经历带大家了解投保时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义务
《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按照规定条件有权解除合同。
很多客户认为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进行健康告知是在免除自身的责任,告知了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拒保。这其实是对保险的误读,因为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维护客户公平交易权的一个工具。如果不设置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依靠增加保费来增强自己对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风险的承担能力,但这实际上对健康客户不公平。所以通过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筛选,是对健康客户的保护,让健康客户享受最低廉的保险费率。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真实经历讲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客户秦先生于2020年5月投保了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15000元。2021年9月秦先生因病身故,家属于9月18日申请身故理赔,珠江人寿北京分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发起调查,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曾前往北京世纪坛医院住院,出院诊断显示被保险人患有纵隔恶性肿瘤、胸膜继发恶性肿瘤、化疗后骨髓抑制等相关疾病,但投保时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实填写。
珠江人寿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进行拒付处理,客户家属对此决定表示不理解,公司针对此情况向客户家属解释了理赔决定的依据及案件的调查情况,同时向客户讲解了如实告知对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客户家属对此理赔决定表示理解并同意,最终案件按照理赔决定予以拒付处理,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所交保费30000元。
买保险不是为了买,而是为了在健康出现问题时得到相应的赔付。买的时候认真对待,赔的时候才能顺利。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给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带来不便,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温馨提醒您:投保前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是法定义务,若故意隐瞒或拒不告知,保险公司有权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理由进行拒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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